长株潭城市群获批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湘潭经济与社会发展迎来了一次难得的重大发展机遇。地税部门作为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下的重要经济管理部门,在“两型社会”建设中负有光荣的历史使命和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必须紧扣发展这一主题,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税收工作全局,充分发挥税收职能,牢牢把握发展机遇,在促进“两型社会”建设中积极主动,寻求突破,赢得发展,争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先行者。
抢抓新机遇:树立三大理念,融入“两型社会”建设
——“伟人故里,敢为人先”的理念。湘潭是伟人故里,主席家乡。伟人故里的特殊地位和敢为人先、不甘落后的时代精神,激励了一代又一代人,为湘潭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和力量源泉。今天,面对“两型社会”建设的重大发展机遇,作为主席家乡的地税人,我们更应该继承和发扬这种精神,克服“守摊”思想和畏难情绪,倍加珍惜机遇,牢牢抓住机遇,充分利用机遇,明确新的工作重点,确定新的发展目标,采取新的发展举措,开创税收工作新局面。为推进“两型社会”建设这一共同目标而共同奋斗。
——“围绕中心,服务发展”的理念。“两型社会”建设为我们搭建了一个高起点和十分广阔的发展平台。在这样一个平台和舞台上,我们要有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紧迫感、使命感,自觉把地税工作置于全市乃至全省经济发展大局中去思考,置于“两型社会”建设进程中去把握。牢固树立发展思维,做到一切服务于发展,一切服从于发展,用发展谋划全局,用发展凝聚人心,用发展挖掘潜力,用发展破解难题,用发展引领地税事业沿着正确的方向实现一个又一个新的跨越。
——“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坚持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以人为本,就地税部门而言,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把广大纳税人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牢固树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公正执法是最佳服务的理念、纳税人正当需求应予满足的理念,做到依法、公正、文明服务,促进纳税人自觉主动依法纳税,不断提高税法遵从度,努力优化税收环境。
着眼新实践:发挥三项职能,促进“两型社会”建设
——充分发挥税收的财政职能,为“两型社会”建设提供可靠的财力保障
地方税收是地方财政的主要来源,没有地税收入的增长,就没有地方财政收入的增长;没有地方财政收入的增长,就不能为“两型社会”建设提供可靠的财力保障。近年来,我市地税部门组织税收收入逐年大幅递增,2007年全市完成地税收入13.09亿,比上年增长25.35%,对促进全市财政收入增长和结构优化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由于历史和经济的原因,与长沙、株洲两市比较,我市地税收入的总量仍然偏小。因此,要紧紧抓住“两型社会”建设的有利时机,健全机制,强化征管,把经济发展成果及时地体现到地税收入上来,促进地税收入持续稳定较快增长,努力做大地税总量。在现行财税体制不变情况下,力争在2010年全市地税年度税收收入达到20亿元,为“两型社会”建设提供更有力的财力保障。第一,把握税源变化趋势,完善税源监控体系,抓好重点税源、重点行业的管理,提高重点税源占地方税收的比重。第二,在税政统一前提下,坚持密切联系全市实际,针对税收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情况与问题,分税种、分行业创新征管办法,督促各项征管办法落实到位。第三,理顺稽查与征管的关系,推进稽查体制、方式和手段的创新,抓好重点行业的税收专项检查,加大查处涉税违法案件的力度,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促进全社会依法诚信纳税,积极探索“以查促管”的新路子。
——充分发挥税收的经济调节职能,为“两型社会”建设提供有效的政策支持
地方经济与地方税收,是源与流的关系,是本与木的关系,源远才能流长,本固才能叶茂。地税部门必须正确处理好聚财与生财的关系,切实发挥好税收政策的引导和调节作用。扶持“两型产业”。“两型产业”的发展是“两型社会”建设的核心。我们要配合市委、市政府产业发展总体部署,把扶持“两型产业”作为核心工作来抓,用好、用足、用活对湘潭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优惠政策,比如国家促进中部崛起、西部大开发、振兴老工业基地、发展革命老区等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大力支持先进装备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生产性服务业和文化旅游休闲产业等优势产业率先发展和重点骨干企业做大做强,全力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鼓励自主创新。认真落实技术开发税额抵扣、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和技术转让税收减免等政策,激励企业加大对自主创新的投入,推动产业研发、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促进各类市场主体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努力提升全市自主创新的整体能力。促进资源节约。推进认真落实鼓励资源综合利用、节能减排和新型环保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有效利用自然资源和综合回收“废弃物”,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推动我市循环经济发展,全面助推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充分发挥税收的服务职能,为“两型社会”建设提供良好的税收环境
良好的税收环境本身就是地方整体投资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区域经济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税收环境对地区竞争力的影响日渐显现。地税部门要通过规范执法、优质服务,努力营造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税收环境,为进一步提高湘潭整体投资环境质量,形成湘潭在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中的投资“洼地效应”做出积极贡献。一方面,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强化税收执法监督,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发挥税务稽查打击震慑作用,严厉查处和打击各类涉税违法行为,通过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积极构建有利于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健康发展的税收秩序。另一方面,全面提升纳税服务水平。不断规范12366纳税服务热线,继续推行“1620”贴心服务工程(“1620”即1个出发点,就是以纳税人满意为根本出发点;6项服务措施,就是12366热线服务,预约、延时服务,电话提醒服务,亲情服务,跟踪服务,网络服务;2项保障机制,就是建立服务评估机制和严格考核机制;0投诉的目标,就是一切让纳税人满意,实现纳税人零投诉)。通过简化办税环节,优化办税程序,推行多元化申报和缴款方式,着力优化办税服务厅功能,尽可能方便纳税人办税,积极探索纳税申报同城受理。为纳税人办税提供便捷、高效、优质服务。加强税法宣传,优化纳税咨询,定期做好对纳税人的纳税辅导,帮助纳税人掌握税法知识、熟悉办税程序,提高公众税法遵从度。创新服务形式,优化服务手段,提高服务水平,努力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 (湘潭市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龙水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