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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学习中央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会议精神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www.hnds.gov.cn  2010-03-03 文章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网   [字体:  

 
   
 

    中共中央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电视电话会议日前召开。国家税务总局党组立即召开党组扩大会,研究提出总局机关和全国税务系统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和要求。会上,税务总局党组成员、中纪委驻总局纪检组组长冯惠敏传达了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
  总局党组书记、局长肖捷指出,《廉政准则》的修订和颁布实施,是我们党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举措,既彰显了党中央依靠制度制约和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又体现了我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与时俱进,对于全面加强税务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肖捷要求,税务系统要认真抓好学习宣传,深刻理解和把握会议精神;尽快制定下发配套实施办法,拿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强化从源头防范治理;建立常态监督检查机制,制定有效检查办法;认真查找8个方面的问题,严格执行“52个不准”,主动、及时地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做执行《廉政准则》和自觉接受监督的表率。
  冯惠敏提出了税务系统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的意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宣传教育,增强紧迫感;结合税务系统实际制定配套制度,尽快向全系统发出通知,明确贯彻落实的具体要求;把《廉政准则》的要求贯穿到内控机制建设之中;依据《廉政准则》修订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健全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体系;充分发挥税务党校教育基地作用,把《廉政准则》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强化监督检查,促进《廉政准则》在税务系统的全面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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