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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会同县局查处一起个人使用大面额假发票案件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www.hnds.gov.cn  2008-08-27 文章来源:本网讯   [字体:  

 
   
 

    本网讯 近日,怀化市会同县局查处了一起个人使用一张123779.00元的建筑安装发票偷逃税费案件,给予所偷税款2倍共计1.3万元的罚款,并补缴税费6000多元。本起案件从7月初立案,8月底结案,历时两个月。
    经调查,涉案人员邵阳隆回县包工头陈历财,2006年11月6日以隆回三建公司的名义承包了肖家中心小学幼儿园修建工程,工程总造价为123779.00,并于2007年9月相继完工、结算。2007年10月8日,陈历财将其从他人手里购买的一份自邵阳地区的假建安发票(代码243050620267、号码60001015、填写工程款总额123779.00元)提供给建设方肖家乡学校,领取了该校幼儿园工程款余额14901.00,此前已预领该项工程款108878.00元。据了解,涉案人员陈历财自2005年来,先后在该县肖家、长寨、金龙等地承包过6项小额建安工程,其中除了在肖家中心小学利用假发票偷税外,另有2个工程的建安税收未申报缴纳。
    结案后,该局针对当前发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发票知识的宣传,公布发票咨询电话,提醒广大纳税人如发现这种假发票应及时报告税务机关,要求各税务分局加强辖区内各单位和个人在发票印制、领购、开具、取得等方面的日常检查,特别是开展乡镇七所八站、乡村建安项目涉税发票的专项检查,要求检查一户,规范一户,减少税款流失。(供稿:会同县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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