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税服务承诺
发布时间:2011-08-12 来源: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访问量: [字体: (双击滚屏)

1、开业登记管理,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

2、注销登记管理,自受理之日起9个工作日内完成。

3、变更登记管理,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

4、外出登记管理,自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完成。

5、停业复业管理,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

6、税务登记证遗失补办,即时办理。

7、发票购领资格审核,自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完成

8、纳税人自印发票审批,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上报。

9、发票购领薄发放,即时办理。

10、发票购领,即时办理。

11、代开发票,即时办理。

12、申报征收,即时办理。

13、延期申报,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

14、延期入库,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上报。

15、减免税审批,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上报。

16、退税管理,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上报。

17、总机构提取管理费审批,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上报。

18、企业财产损失审批,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上报。

19、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批,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上报。

20、其他可以现场办理的事宜,均即时办理。

(上述办理时间以纳税人提供资料齐备之日起为有效时间。)

编辑: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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